污泥處理方法:水泥窯協(xié)同焚燒處置
利用水泥窯處理污泥,不僅具有焚燒法的減容、減量化垮征,且燃燒后的殘渣成為水泥熟料的一部分,不需要對焚燒灰渣進行處置。
水泥窯具有燃燒爐溫度高、處理物料量大等特點,對污泥中有害有機物能夠徹底分解。水泥生產過程中的熟料溫度可達1450℃,氣體溫度在1800℃左右,燃燒氣體在溫度高于1100℃的窯內停留時間大于4s,而且回轉窯內物料呈高度湍流化狀態(tài),有利于氣固 兩相的混合、傳熱、分解、化合和擴散,污泥中有害有機物能得到充分燃燒去除。
利用干法水泥生產工藝協(xié)同處置污泥有以下3種方法:
1、污泥脫水后直接運至水泥廠人窯,進行濕污泥直接燃燒。
貯存污泥經給料機計量后,通過提升、輸送設備輸送到分解爐或煙室進行處置。濕污 泥直接焚燒處理工藝環(huán)節(jié)少,流程簡單,二次污染可能性小,但所需的燃料量大,水泥廠應充分利用回轉窯廢氣余熱烘干濕污泥后焚燒。該方法應選擇靠近投料點的位置建設污泥接收和輸送系統(tǒng),投料點位置一般設于窯尾。
2、污泥脫水后通過適當的措施進行干化或半干化后再運至水泥廠人窯。
該方法的優(yōu)點是水泥廠焚燒藝設備相對簡單.容易得到水泥廠的配合,運輸費用 低,污泥可作為水泥生產的輔助燃料提供熱量。缺點是污水處理廠需要設置干化設備,沒有充分利用水泥廠的余熱進行干化,導致污泥干化費用較高。
3、脫水污泥通過水泥廠余熱干化或半干化后再人窯。
這種方法充分利用了水泥廠的余熱資源,實現了循環(huán)經濟,但需要對水泥回轉窯系統(tǒng) 進行改造,初期投資較高。